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受常委会委托,教科文卫委员会于4月份对《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到淄川、博山、沂源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市、区县专利管理部门在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补助资金建立及使用、专利保护、专利实施与推广、企业专利制度建立及专利管理机构建设等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条例取得的主要成绩
条例自2006年9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一)加强领导,优化贯彻实施条例的政策舆论环境
条例颁布实施后,市政府十分重视,分管科技的副市长与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召开专门会议,从宣传培训、配套政策及考核方法等方面,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意见。一是认真组织对条例的研究学习,加强知识产权领导及协调力量。二是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及时组织召开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通过市各主要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广泛宣传。三是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条款。
(二)规范执法,构建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的行政司法保护体系
条例确定了市、区县专利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在专利保护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明确了专利管理机关在调查证据时可采取的措施,解决了被控侵权方转移、毁灭证据的问题,特别是加大了对重复侵犯专利权的处罚力度,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条例,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执法制度体系。先后制定了18项专利执法配套制度,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和《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有效地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司法、行政两条保护途径相互协调、并行运作的有效执法机制。依据条例赋予的职能,市知识产权局与市公安局成立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工作联合办公室,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案件强制执行协作制度,联合工商、版权、科技、公安、农业等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先后在全市农资、高新技术等领域联合开展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活动;在开展“雷雨”、“天网”专项执法行动中,在食品、家电领域集中开展了五次打击假冒、冒充专利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从2006年9月至今,共检查商场、药店和医院360余家,登记带有专利标记的商品4万余件,共立案查处假冒、冒充他人专利111件,结案率达100%,对17家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了强制执行;调处专利纠纷26起,其中已调解结案70%以上,有效地维护了条例的尊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
(三)培育典型,全面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基层专利工作
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全市一是积极培育各个层次的知识产权典型。
2005年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8年3月通过国家验收,8月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行列。山东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淄博)试点基地,已经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程序。桓台县和淄博信通电器有限公司顺利通过省试点单位验收,桓台县跨入全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县行列。按照《淄博市企业专利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首批六家市级专利试点企业已经市政府公布。二是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和自主创新能力。为了全面推进企业专利工作,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中,组织开展一个企业至少申报一项专利的活动。三是狠抓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鼓励和支持专利项目的实施。截至2008年底,全市累计国内专利申请量已达到23300件,累计国内专利授权量为9921件,均居全省第五位,特别是条例实施的三年间,专利申请年均增幅达38?58%,授权专利年均增幅达28?31%,其中发明专利授权占授权总量的11?66%,居全省第一,并先后在新材料、医药、化工、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培育了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累计建成了山东专利示范县一处,山东省专利园区一处,有78家企业加入山东省企业专利协会,有2个项目进入全国34个专利技术产业化试点工程、2个企业被列为国家专利工作试点单位、有41个企业被命名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两项专利获“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不高,部分企业领导对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区县工作发展不平衡。如专利申请的质量有待提高,发明专利的比例还偏低,核心技术较少;各区县在专利发展资金建立上差距较大,近三年高新区补助专利扶持资金达377?94万元,比其他区县的总和还要多。
二是部分区县知识产权机构和条件建设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综合协调能力不强,尤其是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上,没有建立本级统筹协调机制。
三是目前我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还没有完全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重的国家三大战略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相适应。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真正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深远意义,明确其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领导协调议事机构,提高其权威性,确保其在政府层面规范有效的开展工作。
二是要在政府财政年度预算中单独安排专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优秀创新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推广应用,每年的增长幅度不低于本级财政预算支出的增长幅度。
三是要把知识产权拥有量、实施及其效益状况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并把其作为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目标管理中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四是要设立淄博市专利奖,对在科学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成果转化和专利技术产业化中,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及其创造者给予表彰奖励,并落实奖酬政策。
五是要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落实编制、人员、资金等,公开维权援助的政策、措施与方式,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二)全面推进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要尽快制定发布《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知识产权纳入重大项目和科技立项审查论证的全过程,设立淄博市专利奖,享受市科技进步奖的政策,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和科研人员两方面的积极性,提高申请数量和质量,促进专利项目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同时利用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等组织形式,明确政府各相关部门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中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
(三)着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2009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要实现同比增长20%、发明专利申请同比增长30%的目标任务,积极鼓励向境外申请专利,在全市逐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一是要在新材料基地骨干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消灭“零专利”活动,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指导,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二是要做好专利申请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发布区县专利申请情况通报和数据分析。
三是要帮助发明人或设计人在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分析,避免无效申请。重点提升发明专利量,以优化三种专利结构比例,实现知识产权质量与数量的双提升。
四是要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管理,督促专利代理机构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提高专利代理率和代理质量。
(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市、区县知识产权执法职能,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和相关设施,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要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真正建立职权与效能相符的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要进一步提高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调处的质量和效率,通过强化依职权调查取证的职能,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积极配合司法部门,进一步加大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强制执行力度。
(五)继续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要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为依托,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
一是要抓好省、市以及企业、单位不同层次、区域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开展。
二是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建立多层次的试点企业、园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形成各有重点和特色的知识产权创新主体。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把专利工作融入到科技、经济和对外贸易等有关管理工作中。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