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09-12-14 15:01:33 文章来源:不详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4月2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视察暂行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建立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视察暂行办法》,关于“高度关注就业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关于“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关于“建立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议案”处理意见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副市长刘有先、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列席了会议。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的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