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4月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乃翠、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淄博市大武水源地水资源管理办法》废止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对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工作方案》《淄博市人大社会建设基层观察点工作运行办法(试行)(修订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