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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7-24 09:40:26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马 健

  7月23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对《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会议原则通过了两件法规草案修改稿,同时委员们也就有关条款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翟乃翠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翟乃翠同志指出,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多次集中研究修改。研究修改中,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要求,坚持了分章分节、自成体系,对标对表北京条例,为民立法和与上位法不抵触等原则,并与民法典中物业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期间,还就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广泛征求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草案)一审后,法工委公开、定向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开展了立法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定草案进行了集中研究修改。会后,法工委要根据委员提出的意见,对两件法规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提交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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