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改委《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主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市司法局《关于<《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书面审议了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通过了财经委《关于全市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初审意见(草案)》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卜德兰出席会议。
卜德兰指出,市政府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老工业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认真开展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创新,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卜德兰强调,项目规划要坚持高端引领,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项目建设责任,确保项目规划落到实处。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谋划和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牢牢扛起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政治责任,推进资源保护和节约循环利用。要加强要素保障力度,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将土地资源与重点项目精准配置,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会议原则同意市发改委《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主要工作情况的报告》、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9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司法局《<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