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立法理论基础,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5月22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举办高质量立法学习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副主任刘曙光、王法亮、王树槐、翟乃翠、卜德兰,秘书长祁连山参加学习班。
学习班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淄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立法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尚龙江在讲话中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是前提,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守正创新、担当作为,为高质量立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尚龙江强调,要躬身入局,为淄博市高质量立法贡献智慧和力量。立法权是宪法法律赋予设区市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第一位的职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立法团队必须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参与我市立法工作。要加强党组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法规草案经起草部门和分管领导把关审定后,先由常委会党组会议审议,确定是否进入法定程序。
尚龙江要求,要以《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为新起点,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制定物业管理条例既是党委的要求,也是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的期盼和现实的需要。要全面对标北京市的具体做法,注重结合淄博实际、突出淄博特色,进一步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立法质量,通过高质量立法,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立法专家、立法咨询、机关立法专业人才;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物业管理立法团队全体人员共80余人参加学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