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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五十七次会议强调
紧扣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做好地方立法
发布时间:2020-02-26 12:20:32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巨荣俊 毕庆云 马健
  2月26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五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尚龙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曙光、王法亮、王树槐、翟乃翠,秘书长祁连山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地方立法计划(审议稿)》。
  尚龙江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安排立法项目,重点推进民生、环保、生态等领域的项目。紧扣市委“六大赋能行动”,对《淄博市节约能源条例》《淄博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条例》等10件符合“六大赋能行动”要求的法规,优先安排在第一批打包修改。要把《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条例》作为重点地方立法项目,加快法规文本起草、调研、论证,予以重点推进。根据市委工作重点,将疫情防控立法调研工作列入立法计划,积极推进。要落实立法工作新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为人民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立法贯穿立法始终,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尚龙江强调,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立足“上医治未病”,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地方立法调研。按照“依法、多元、联动、跟踪、公开”五位一体监督工作新机制,三级联动,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将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立法、普法、执法监督中的作用,通过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利用代表与立法项目“结对子”,采取“双联”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各级人大代表争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表率,带动全社会学法、守法。
  尚龙江要求,落实好今年的立法计划,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全程主导、分段领跑”,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立法任务。要建立立法工作责任制,做到立法各部门任务、组织、时间、责任“四落实”。对于审议项目,市人大常委会要成立由分管立法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副主任、副市长任组长,法工委、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室、市司法局、起草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立法项目的指导、监督和协调,确保法规草案按时提请审议,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全年立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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