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 《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10-15 16:39:41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邢玉贵
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市人大文教卫委工作室,市文明办,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大众网等22家住淄新闻媒体单位参加。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吴宗乐通报了立法过程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委工作室、市文明办、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对有关问题的提问。
《条例》于2019年8月28日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9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