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会议审议《淄博市文明行 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9-08-05 08:49:03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马 健
8月2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翟乃翠出席会议并讲话。
审议中,委员们认为条例草案及修改稿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并反复研究修改,《条例(草案修改稿)》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下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
翟乃翠强调,法工委要做好条例表决前的准备工作和表决后的报批工作。条例实施后,市文明办、相关执法部门要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确保法规落到实处。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工作室、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