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第八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24 15:48:13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杨 彪
4月22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召开第八次会议,听取教科文卫委工作室关于《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通过《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王树槐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制定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需要。通过立法将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以法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制定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迫切要求。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很大成效,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硬件”和社会整体文明程度“软件”全面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与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在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方面无法可依的掣肘局面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制定出台文明行为促进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认为,《淄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经过修改完善,从形式上符合地方性法规的立法框架,内容上基本涵盖需要规范和解决的问题,同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