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9-03-14 14:26:32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周善银
3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研究室、市人大财经委工作室、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就《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日报、淄博电视台、大众网等8家省、市媒体的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条例》于2019年1月7日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月12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九章六十条,包括总则、选型与施工、使用安全管理、维护保养、检验和评估、监督管理、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发布会上,法工委同志对《条例》的立法过程和规范的主要内容作了介绍,重点围绕有关部门及单位的监管职责、电梯选型和井道土建工程监管、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电梯运行费用使用及筹集、强化维保单位监管、电梯检验和评估、电梯乘客义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等8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法工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就《条例》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