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内司委对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8-12-12 10:01:06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12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带领内司委调研组就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淄博市禁毒预防教育基地、淄川区青年之家、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苗苗工作室,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翟乃翠强调,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单位不断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实践体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让青少年从小就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要着眼青少年健康成长,融服务和维权于预防之中,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和维权工作,让青少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教育引导的实际效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发挥市综治委“预青”专项组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淄博市禁毒预防教育基地、淄川区青年之家、淄川区人民检察院苗苗工作室,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翟乃翠强调,贯彻落实《条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也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各单位不断提高认识、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道德实践体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让青少年从小就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要着眼青少年健康成长,融服务和维权于预防之中,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和维权工作,让青少年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教育引导的实际效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发挥市综治委“预青”专项组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