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调研全市贯彻执行《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7-12-22 09:31:41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苏越
12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许建国带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对全市贯彻执行《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槐、韩昆山、翟乃翠,秘书长许冰参加调研。
许建国一行实地察看了山东建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总工会、桓台县政府贯彻实施《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工作情况的汇报。
许建国指出,《淄博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全面指导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地方法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可操作性和地方特色,既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类型的企业,也为其它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依据。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持续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党政领导、工会牵头、企业落实、职工参与、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依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合力。要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府执法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监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民主政治权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