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宝文率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强卫参加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孚江;市领导王浩、周连华、王顶岐、尚龙江、尚秋云、刘东军等陪同有关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G309荣兰线周村城区段安全整治提升工程,视察了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学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淄博康胜经贸有限公司等,现场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指出,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要开拓思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中交通管理部门执法、车辆安全管理及道路通行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交通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做到领导到位、保障到位、投入到位、督查到位,促进各项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要以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紧紧围绕“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强化法治思维,创新工作理念,持续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平安畅通县市”创建工作和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