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一办法” 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8-30 18:10:39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杨 彪
8月24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到淄川区对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淄博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蒲松龄故居、土峪天主教堂、龙泉渭一窑址等文保单位,听取了市文物局、淄川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的情况汇报,并与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人大代表、文物工作者进行了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王树槐参加执法检查并讲话。
王树槐指出,我市各级政府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严格执法、加强文物安全管理、拓展文物适度合理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文物资源在传承文明、教育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王树槐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肩负起建设文物强市、文化名城的责任,深入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政府的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健康发展。要统筹协调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现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统筹协调发展。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把文物保护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内容,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防止建设性破坏。要推进文物的合理适度利用,让文物“用起来、活起来”,在保护的基础上利用,在利用中保护,让更多的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真正做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