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忠诚履职,积极提出议案。3月1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代表所提70件议案中的4件,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其余66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4件议案是:杨光磊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11号“关于加快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议案”;王剑萍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32号关于“关注校园安全,加快制定‘校园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晏明君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38号“关于加快重点企业转调创步伐,带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议案”;殷书建等11名代表提出的第52号关于“高度重视创新设计,助推淄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议案。
根据大会对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规定, 截止3月10日上午9点,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70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22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19件,内务司法方面的17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方面的6件,农业与农村方面的3件,民族侨务外事方面的2件,立法方面的1件。议案内容涉及转型发展、生态环保、文教卫生、科技创新、城乡建设、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发展多个领域。这些议案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了广大代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关注,对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产生积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将第11号议案、第32号议案、第38号议案、第52号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第38号议案与第52号议案内容相近,并案处理。闭会后,相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转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其余66件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