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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法院“三公”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09 09:10:25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巨荣俊
    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王顶岐带领视察组,就全市法院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秋云,秘书长刘秉敏参加视察。市法院院长刘亚宁陪同视察。
    视察组成员实地察看了张店区法院湖田法庭,听取了全市法院创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视察组对全市法院创建“三公”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三公”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王顶岐在讲话中说,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三公”创建目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着力推进司法公正,有效促进了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三公”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同时也应当看到,司法活动中存在一些司法不规范、司法不公正现象以及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希望全市法院系统结合视察组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抓好落实。
    王顶岐强调,司法公信力,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人民法院承担着重要的司法职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支柱力量,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强法院司法公信力建设意义重大。
      王顶岐要求,要把“三公”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党和政府凝聚力、向心力、公信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来认识,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努力推动“三公”创建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审判主业”优先,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以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公信;要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加强公信文化、司法队伍和“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司法公开规范、安全、和谐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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