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4-04-15 17:19:42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文章作者:马健
4月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法工委关于《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几个问题,对修改后的《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尚秋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尚秋云指出,燃气管理条例的修订,关乎居民用气安全,关乎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各方面对修订工作都很重视。市人大城环委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可行性建议;法工委多次进行立法调研和集中修改,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大量工作;法制委召开三次会议专门审议和修改;起草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燃气管理条例的修订,采用了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在民主立法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她强调,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委员们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已经成熟,建议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
尚秋云指出,燃气管理条例的修订,关乎居民用气安全,关乎燃气行业健康发展,各方面对修订工作都很重视。市人大城环委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可行性建议;法工委多次进行立法调研和集中修改,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大量工作;法制委召开三次会议专门审议和修改;起草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了很多基础性工作。燃气管理条例的修订,采用了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的形式,在民主立法方面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她强调,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要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创新立法工作机制,不断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委员们认为,条例修订草案经过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已经成熟,建议主任会议研究后提请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