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4-02-20 15:08:41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文章作者:毕庆云
2月1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3名负责同志担任听证人,从社会各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中分别遴选了12名同志作为听证陈述人、5名同志作为旁听人,会议还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公用事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听证会上,陈述人围绕居民用户是否应当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表、报警器、灶前阀是否应强制报废,维护更换责任、费用如何分担等问题,阐述了各自的观点和理由,并对条例修订草案的有关条款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陈述结束后,听证人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市政府法制办、公用事业局的分管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作了说明。法工委将认真整理、归纳陈述人的意见和建议,制作听证报告书,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作为再次审议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的参考依据。本次立法听证会是市人大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的首次立法听证会,是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的一次具体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