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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3-08-16 15:43:21  文章来源:市人大教科文卫室   文章作者:张晓
    8月15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树槐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张店区、桓台县贯彻实施《淄博市全民健身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桓台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鸿嘉星城健身中心)和张店区大张新村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并听取了市体育局工作汇报。
    王树槐指出,自2005年《条例》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全民健身的组织、设施、活动三个重要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促进了全民体育健身工作的开展。体育健身组织机构日益健全,体育健身设施日趋完善,体育健身活动逐步深入,为更好地依法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的权益,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
    王树槐强调,《条例》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和任务,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要完成这些指标和任务,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需要政府尤其是体育部门做经常的、普遍的、大量的具体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宣传《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全民体育健身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领导,严格执法,切实把《条例》贯彻好、实施好。三是广泛组织开展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四是重视并抓好农村全民体育健身工作。五是加强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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