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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10-10 09:16:40  文章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文章作者:杨朝顺

    10月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六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0月27至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段立武、王世庆、张庆盈及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本次常委会的议题为:审议《淄博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市情况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决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快培植壮大新材料、精细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管理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加快培植壮大新材料、精细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加强社区管理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关于《淄博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博市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强制规定清理工作方案(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博市地方性法规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淄博市依法治市第五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决定(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研组关于全市交通运输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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