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1-09-20 15:32:13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制室 文章作者:王俊
2011年9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淄博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世庆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负责同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委员们听取了法工委关于对该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并对修订草案有关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审议修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王世庆副主任强调,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修订意义重大,要求法工委会后要根据委员们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进一步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这项法规修改好,为常委会审议修改法规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