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淄博”建设视察情况汇报
刘慧晏主持并讲话 周清利岳长志侯法生陈家金出席
发布时间:2011-07-28 11:41:54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宗禾
7月27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淄博”建设视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周清利、岳长志、侯法生、陈家金、周连华、赵启全、魏艳菊、刘中会、张顺华、许建国,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出席会议。
刘慧晏指出,加强“法治淄博”建设,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依法治市水平,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一年多来,全市各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五五”普法深入推进,“法律五进”扎实有效,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淄博”建设开局良好。市人大常委会立足自身职能,强化监督检查,为推动“法治淄博”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大视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不断把“法治淄博”建设推向深入。
刘慧晏强调,当前,“法治淄博”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巩固“五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深化“法律五进”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要在依法行政上狠下功夫,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坚决防止和克服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办案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成为“法治淄博”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