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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1-08-11 08:41:13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文字:刘龙飞 付萍 摄影:杨朝顺

    8月1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段立武、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审议了《淄博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取审议了淄博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淄博市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循环农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副市长韩国祥,市法院院长刘亚宁,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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