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0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主持会议,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及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本次常委会的议题为: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其他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安排意见(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刘池水就贯彻落实好本次市委全委会精神提出要求,强调市人大机关要通过对市委全委会精神的学习,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对当前新形势的认识上来,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做好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和年末的各项工作,充满激情、科学创业,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向前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杨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