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民侨外委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0-03-22 09:49:47 文章来源:市人大民侨外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3月16日至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侨外委主任委员韩家华带领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和部分固定联系代表对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及张店区和高青县政府的汇报,召开了有关部门负责人、淄博台商协会和8家台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查看了淄博联昱纺织有限公司、大鸿制釉有限公司、淄博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山东金宝岛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台资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韩家华副主任对我市贯彻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他指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要把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与为台资企业服务结合起来,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好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把工作做好、做细。要结合本地特点,努力为台商投资创造更好的环境,为加强淄台合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