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昨天上午在淄博人民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明君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代表421人,实到399人,符合法定人数。
刘慧晏、刘池水、吴明君、陈勇、鞠洪仑、王树武、王树槐、许建国、丛锡钢、唐福泉、李灿玉、韩国祥在主席台前排就座。
周清利、岳长志、侯法生、陈家金、王顶岐、周连华、赵启全、郭利民、魏艳菊、林建宁、刘中会、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岳华东、刘有先、段立武、饶明忠、冯梦令、常志钧、常大鹏、宋锡坤、刘亚宁、马爱国、周继烈、杜祥荣、陈庆照、孙立义、王学刚、都光珍、王再云、张寿利、王敦浦等大会主席团其他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上,刘池水作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从5个方面,全面回顾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对2010年工作任务作了具体部署。
刘池水在《报告》中说,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淄博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依靠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上,刘亚宁作了《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马爱国作了《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曾担任过市级实职的老干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了本次会议。
(郭本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