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0-02-05 10:45:17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2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会议,对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动员,明确了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意义、清理的范围、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需要清理的法规名称。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牵头,市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负责对各自联系部门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法规清理范围是2007年以前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共55件,重点是2000年以前制定且没有作过系统修改的地方性法规,着重解决法规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对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多方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提出修改与废止的具体意见。各执法部门和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于7月底前完成梳理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市人大法工委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处理建议,提交法制委员会审议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法工委和全国人大法工委。
(邢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