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09-12-29 14:29:43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为了加强田庄水库和库区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发挥水库防洪、供水功能,防止水体污染,保障用水安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市人大农委的审议意见,以及立法顾问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12月2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把审议通过的《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后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