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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09-11-02 10:25:53  文章来源:淄博日报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10月29日至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厅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王世庆、张庆盈及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刘池水、吴明君先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地方史志工作条例》。

    副市长饶明忠,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8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文字:于磊  杨朝顺  摄像:张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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