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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检查组来我市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09-10-20 08:55:25  文章来源:市人大教科文卫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9月27日至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率领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就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检查组组长李树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佐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丁仲礼,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严以新等参加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孚江,市领导刘慧晏、周清利、吴明君、薛安胜、段立武等陪同检查。

    周清利汇报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桑国卫在听取市政府及药监、卫生等部门的汇报后,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金融危机以来,淄博经济社会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势头,很不错。省委省政府把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平安山东的大事来抓,淄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淄博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法实施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广泛开展了宣传培训,积极调整职能,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监管到位,确保了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狠抓源头治理,大力推行“五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供种、统一用肥、统一用药、统一技术指导)管理模式,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淄博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加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桑国卫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的当年就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支持和督促各有关方面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确保法律有效实施,着力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希望检查组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的积极配合下,精心组织好这次执法检查,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桑国卫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搞好学习宣传培训活动,掌握食品安全法立法原义,提高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解决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周清利表示,我市将继续把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淄期间,检查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和临淄区有关情况汇报,征求《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并实地检查了山东理工大学第三食堂、知味斋大酒店、山东得益乳业有限公司、山东兔八哥食品有限公司、桓公台生态园餐饮管理公司等企业的食品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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