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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9-05-31 15:51:49  文章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2008年12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世庆出席并讲话。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法制委员会2008年工作总结,对如何做好2009年的工作进行了研究。

  委员们认为,2008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围绕完善社会法律体系,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2009年法制委员会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关注民生、体现民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如何推进我市法制建设方面多做研究和工作。

  王世庆副主任对2008年法制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表达了敬意和谢意。对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多学习。学习是永恒的主题,是做好工作的必备条件。多学习立法理论和立法技术,多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法规。二是要多调研。要更充分、更全面地听取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寻找科学的方式方法,把实际情况搞清楚,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律,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地方特色的法规。三是多思考。立法是一项充满智慧的活动,我们对立法愈是认真学习和深入思考,在思想上也就有越多收获。要根据淄博的实际情况,多了解老百姓的想法,立足于用立法解决我市的实际问题。   

                                                               (王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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