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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09-06-01 09:07:22  文章来源:市人大财经室   文章作者:淄博人大

    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十九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主任会议室召开。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刘池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明君、林春明、韩家华、薛安胜、曹在堂,秘书长王敦浦出席会议。刘池水副主任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刘池水副主任指出,近几年来,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审计法,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部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经济秩序,促进了廉政建设,发挥了“经济卫士”、“政府谋士”的作用。整改报告比较全面、客观报告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从整改情况看,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积极落实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刘池水副主任强调,进一步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当前,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个别部门经济责任人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对审计工作有误解,不配合、不理解、不支持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审计部门要排除干扰和阻力,依法审计,敢于审计,坚持审深、审透,努力为党委、政府决策和市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提供重要依据。

    贯彻执行审计法既是行使权力,也是履行责任。审计机关也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人大监督。监督法、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促进审计法贯彻执行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一方面,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计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监督。要通过监督,促进和保证审计机关依法、高效、廉洁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依法支持审计机关开展工作。通过审计,实现有效监督;通过监督,实现更好地支持。人大常委会要做审计机关的坚强后盾,加强审计事项的地方立法工作,努力创造审计工作的良好法制环境。

    加大审计结果的公开程度,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细化审计报告及整改报告内容。对于屡查屡犯的部门单位要敢于揭露,对于预算执行好的部门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表彰,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审计结果要向社会公开。不公开,就不会有真正的整改。要通过向社会公开,督促部门整改,促进问题的解决,促进审计法律更好地贯彻落实。在当前经济增长下行、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审计机关更要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督促部门加大对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促使预算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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