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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监察司法委调研组来淄开展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4-02-28 16:08:47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张灿

  2月26日至2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孟祥吉带领调研组来淄开展《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启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龙辉陪同相关活动。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山东现代庆炀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临淄区稷下司法所、临淄区社区矫正中心和桓台县社区矫正中心、田庄镇大庞村等地进行实地察看,通过查阅档案资料、座谈交流、观看PPT等形式,详细了解在落实社区矫正法过程中取得的工作与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相关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工作人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就立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不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安全基础建设,聚焦关键环节、关键人群、苗头隐患,着力提升安全管控效力、源头防范合力、规范执法能力、履职尽责内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调研组强调,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教育矫正罪犯悔过自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巨大现实意义,社区矫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和严肃性,相关工作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各部门联防联控、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社区矫正监督体系,全力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要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场所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协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宣传法律法规,监督法律实施,号召群众支持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开展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向纵深发展。

  调研组表示,与会人员坚持问题导向,聚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完善立法、推进执法、改进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既有理论又有实务,法律性、针对性都很强,我们将梳理吸取社区矫正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条款,为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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