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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制度之力 蓄争先之势
——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4-01-02 13:47:37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张灿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性、法律性、程序性和权威性特点,做好人大工作更离不开制度的支撑和保障。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换届以来陆续开展了“制度建设年”“制度落实年”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制度体系建设,以制度创新增强履职实效,加强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衔接、工作机制与责任机制配套、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结合,着力解决人大机关制度体系建设的“盲点”、制度要素的“缺项”,形成统合的制度体系,以实际工作成效彰显人大制度功效。

  立规在先挺纪于前 履职不缺位

  制度固根本、管方向、谋长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将履职的第一年——2022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这一年共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45项。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率先通过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从制度上对新一届常委会自身建设作出了全面规范。

  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正创新,紧跟新时代人大工作特点,持续完善升级制度建设。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人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出台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意见》,完善了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机制、集中学习机制、运行机制、调研工作机制、与对口部门工作协作机制、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履职考核机制、履职保障机制等八大机制。出台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遵守工作纪律、会风会纪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

  如何增强代表履行职责意识、提高代表自身素质、激发代表履职自觉性,真正变“荣誉代表”为“责任代表”,一直是摆在人大工作中的一道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在省内首创制定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对代表从履职要求、日常管理、履职监督、服务保障等方面,作出全面科学规范,推动代表由“要我履职”向“我要履职”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代工委主任杨发磊介绍说,在以往的履职实践中,仍存在着部分代表未进入角色、角色不到位、甚至角色错位等情况,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有效破除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只参会不发言的“参会代表”少了,直面问题为民发声的“知心代表”多了,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显著增强。

  “代表履职管理办法明确将参加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提出议案建议、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向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监督等履职内容全面量化考核,通过一件件实事、一组组数据、一次次调研,进一步强化了代表们的履职意识,切实提高了代表们的履职积极性、主动性。”李伟代表说道。

  以制度提质效 用行动促出彩

  推进制度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着眼于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制度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

  审议质量的高低是衡量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常委会整体作用能否真正发挥的关键,直接影响着常委会监督水平的高低和监督效力的强弱,针对以往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创新出台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对常委会会议会前准备、会中审议、会后督办三个阶段的相关工作事项作出具体规范。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着重规定了审议有关议题时,确定了具备行业和专业优势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就是按照常委会会议的预先安排,事先围绕政府某项工作做大量的调查研究,掌握基本情况,因为事先做足了功课,重点发言人审议时的发言就更为系统、客观,提出的意见建议也就更具有针对性、可行性,进一步为会议审议注入“一泉活水”。

  “重点发言人制度将保证发言更具有针对性,也将进一步引导和带动其他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发表意见,有效解决了以往常委会会议过程中时常存在审议发言不够踊跃、中心不够突出、发言质量不高,导致形成的审议意见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问题。同时针对有些部门在做专项工作报告时,成绩谈得多,问题谈得少,或者避实就虚、浅尝辄止,难以触及问题根本,导致弱化了人大审议的质量与监督的刚性,《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升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办法》进一步规定了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草案中,问题和原因剖析不少于三分之一,意见建议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硬标准’,这将进一步提升意见草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保证常委会会议审议更加科学高效、规范有序提供了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卢艳丽说道。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频率最高、覆盖范围最广的一项职权。可以说,监督权能否得到充分有效行使,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为进一步破解人大监督浅表化、监督乏力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修订完善堵漏洞、创新制定补短板,进一步对监督制度进行“迭代升级”,出台了《淄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15个配套监督办法。“1+15”实现了制度与落实的密切衔接,让人大监督的“牙齿”真正实现了“咬合”,保证了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的主动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和权威性。

  树立“风向标”抓落实 全员争创“红旗团队”

  制度的生命力还在于执行。一项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就会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制度健全完善后,如何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引导和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形成狠抓制度落实的浓厚氛围,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一直是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后认真思考和讨论的重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注重制度建设的同时,创造性在机关开展“红旗团队”创建活动,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红旗团队”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树立崇尚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的鲜明导向,全面推动人大各项工作破局起势、整体提升。

  建立实施了“五抓五推动”的“红旗团队”考核方式,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流程、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等具体事项,将工作制度和实践创新、审议意见质量、工作推进进度、监督力度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真正让考核挤出水分、晒出“干货”、真实反映出机关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成效,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红旗团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考核事项进行检查、审核和量化评分;明确奖项设置,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13个工作机构中评选,确定5个“红旗团队”进行表彰。

  通过考核引领作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工作机构着力破除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用“有解思维”推动“万事有解”,激活了干事创业“一江春水”,点燃了干部职工“动力引擎”,促使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增强,创新思维和工作活力有效汇聚,工作质量和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

  财经室创新出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支持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为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赋能助力;监司室探索开展了听取市法院提升审判质效专题汇报专项监督工作,取得了创新监督方式和深化审判工作监督两方面的收获,开启了案例调研新模式,为提升审判质效注入了推动力量;预算工委制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把人大监督、监察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协调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成果互用,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成效等等……“红旗团队”的创建,将机关党员干部责任从“作用”转到“作为”,有效激发了人大机关工作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强制度建设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保障,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制度体系建设为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增强制度执行力,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谱写新时代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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