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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12-22 16:14:37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张灿

  12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的决定》、《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3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关于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孙庆雷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强调,要高质量做好市人代会筹备工作,加强统筹协调、严把时间节点、汇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高效有序进行。要认真做好《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两件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做到既严格落实上位法相关要求,又充分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要科学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落实落地,持续强化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监督和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责。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正确、有效、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要不断增强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进一步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指导和引导,更好发挥代表建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恪守为民初心、忠诚履职尽责,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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