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是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从2016年首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到2022年开始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人大监督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整改部门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审计整改成效得到明显提升。但部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屡审屡犯、预算刚性约束不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质效,巩固审计成果利用,推动各类监督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实现联动监督“1+1>2”的叠加效应,建立多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非常必要。
近期,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人大与监察、财政、审计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共同促进审计整改工作的全面规范,强化审计结果的进一步利用,走在了全省各市前列。通过人大监督和监察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协调贯通,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多部门“群策群力”的转变。
“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按照‘利于工作开展、提升工作效能’的原则进行了创新探索,制定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联动机制意见,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督范围、工作联动内容、强化结果监督运用、保障措施六个方面,创新性的提出了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人大、监察、财政、审计工作联动机制,将进一步提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成效。”淄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赵衍林说道。
《意见》监督的范围包括,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政府债务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实施的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整改。
“这项创新举措,对提高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质量,推动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具有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推动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优化财政资源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白福萍说道。
《意见》要求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在对预算、决算、政府债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查和部门专项评议中要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监督、评议的重点内容。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完善挂钩机制,优化年度预算安排,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和完善政策的参考。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人大和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重点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重大问题、特定问题、“屡审屡犯”等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视问题性质、资金规模、以往整改情况,结合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专题询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有关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同时,支持和监督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和主管部门依法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将审计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到位及整改不力的情形进行督查、约谈或问责。审计部门按规定向监察机关、主管部门移送问题线索,监察机关、主管部门按规定向审计部门反馈移送处理结果,在重大问题线索会商、案件查办等方面及时沟通,协作联动。为进一步提升联动机制运行质量效能,每年还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沟通交流情况,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参加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调研等工作,同时加强审计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中反映的16类336项问题中,已整改323项。通过整改,推动整改到位资金45.15亿元,完善规章制度102项,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线索65件。这些成绩的取得得力于人大、监察、财政、审计贯通协作的工作机制。”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张国华说道。
审计整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化、常态化工作,还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将着重在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深化监督成果运用等方面持续发力,监督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