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2月2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淄博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2023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2023年淄博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初审意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方案(草案)》、《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工作细则(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