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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3-10-23 14:14:22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张 灿

  10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巩曰锋、王义朴,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表决《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表决稿)》;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草案)》的议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3年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关于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融合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加速张周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淄博市与柬埔寨柴桢省柴桢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议案》并做出相应的决定;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关于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融合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加速张周一体化发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对关于构建高品质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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