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庆雷,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翟乃翠,党组成员、副主任许冰,党组成员祁连山,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辉出席;副主任董学武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讲话内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总则内容,党组成员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为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什么改”、“朝什么方向改”、“改什么、怎么改”等精神实质,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把任务落到实处,坚决维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要充分认识公务员法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把公务员法纳入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综合运用人大讲堂、青年干部论坛、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开展公务员法解读、培训及宣传,引导人大机关干部正确对待、妥善处理个人利益与改革大局之间的关系,立足本职,敬业爱岗、干事创业;要扎实做好实施公务员法的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工作,进一步树立人大机关“重实干、凭实绩、敢担当、善作为”的选人用人导向;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顺利实施。要持续深化人大机关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更加注重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基层人大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人大工作的有效模式,有计划安排人大机关同其他机关之间的干部双向交流,持续深化“红旗团队”创建活动,全力打造“四个机关”。要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不断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供职报告、宪法宣誓等任免工作制度,严把关键环节,规范任免程序,为扎实推进机构改革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