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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22 16:37:2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张 灿

  8月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庆雷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翟乃翠、董学武、许冰,机关二级巡视员祁连山,秘书长王龙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淄博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城市大脑”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关于淄博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暨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关于《淄博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大脑”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对2023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审议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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