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承诺书
(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05-31 17:40:07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的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轻资产”占比较大,土地、厂房、设备等“重资产”占比较少。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大多倾向于为大项目、大企业优先提供贷款融资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惜贷”“慎贷”现象。银企供需对接不充分,科技金融政策叠加效应发挥不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整改目标
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5亿元左右;力争5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推荐。
(二)整改措施
1.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征集。探索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2.用好“科技研发贷”政策。通过风险补偿、贴息补助,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贷款成本。
3.筛选一批有股权融资意向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与省级科技股权投资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推送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10月底前,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审核。
3.12月底前,配合完成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落实贷款贴息补助。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熊欣
分管负责人:张明光
责任科室:规划科
二、产学研交流活动实效性不高的问题
组织开展“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等产学研交流活动时,缺乏将单次活动影响力转化为持续性工作影响力的设计,缺乏对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有效遴选和甄别,部分企业参加产学研交流活动后对接不精准、需求匹配程度不高,对促成的合作意向缺乏后续跟踪服务保障。
(一)整改目标
年内组织10场以上综合性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新促达成校企合作意向100项以上。
(二)整改措施
1.丰富产学研交流活动内容。将“科技副总”选聘、“科技专员”“揭榜挂帅”活动作为产学研交流活动的主要内容。
2.实施驻淄高校成果转化行动。面向驻淄高校,常态化征集科技成果,向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精准推送。
3.开创产学研服务新模式。全力摸排企业需求,制定需求台账;整合技术服务机构等力量,建立长效对接机制,采用“高校揭榜”等方法,提高对接的精准性、高效性。有对接成效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三)完成时限
1.6月至12月,策划年度重点活动,优化活动方案。
2.12月底前,对年度产学研活动达成合作成效的项目进行调度。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熊欣
分管负责人:张明光
责任科室:合作科
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培养不足的问题
目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和研发投入等方面引导不够,致使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创新政策不理解、不掌握、不争取,多数小微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度较低,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与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高校院所科技资源不匹配,导致产品科技含量低、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
(一)整改目标
力争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100家以上,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80项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等各项科技政策。
2.强化技术服务支撑。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
3.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
4.引导集聚高端人才。积极引导创新人才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
(三)完成时限
1.8月底前,完成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申报推荐。
2.12月底前,落实好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科技政策。
3.全年,指导企业开展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熊欣
分管负责人:赵晓煜、张明光
责任科室:高新科、规划科、人才科
一、青年群体就业难的问题
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就业形势虽然整体好转,但受青年群体就业总量加大、就业技能供需不匹配等因素影响,“招工难”与“求职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渠道拓展难,市场化岗位供给总体偏紧,与高质量充分就业还有一定差距。
(一)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统领,全年引进高校毕业生4.3万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
(二)整改措施
1.通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促进青年群体实现就业。
2.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吸引更多青年群体来淄就业创业。
3.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服务活动,促进青年群体就业。
(三)完成时限
1.5—6月,持续开展见习岗位募集工作,“淄博-高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吸引青年群体来淄就业。
2.7—8月,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促进青年群体就业。
3.9—10月,广泛对接省内外高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政策落实等系列服务,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4.11月份,全面总结工作推进情况。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宏业
分管负责人:吕红星
责任科室: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人才中心
二、社会上依法参保意识不强的问题
目前,部分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对社保政策知晓度不高,法制观念不强,参保意识薄弱。存在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员工特别是年轻同志自愿放弃社保等违规问题,容易引发诸多纠纷隐患。
(一)整改目标
提升社会保险政策知晓度,强化企业参保自觉性,增强职工参保积极性,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安全规范”水平;加强对违规参保企业的稽核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二)整改措施
1.抓实“合规教育”。以组织实施“合规教育”为总抓手,提高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能力。
2.推进精准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社保政策。
3.强化稽核征缴。对参保职工反映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时受理、调查核实、督促整改。
(三)完成时限
1.5月,分类分层次召开企业座谈会。
2.5—6月,举办市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班,指导区县同步开展业务培训。
3.7—9月,收集投诉举报,对不依法参保单位进行梳理、分解并督促落实。
4.10—11月,实行举报投诉事项动态清零,举办全市经办机构岗位技能练兵比武竞赛,深化合规教育成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宏业
分管负责人:车新鹏
责任科室:市社保中心
三、劳动争议多发、频发问题
经济回归常态以后,部分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着调整业务、压缩成本等新情况,个别用人单位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用工管理不规范甚至违法用工,导致调岗、离职产生的劳动争议产生,有的单位还存在着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影响劳动关系稳定。
(一)整改目标
以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案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普法讲堂、专题研讨等系列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2.加强争议源头治理。推进驻企仲裁员工作室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实施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
3.提升争议处理质效。优化要素式办案方式,开展庭审观摩、仲裁案卷评议、裁决文书通报。
(三)完成时限
1.5—9月,开展劳动政策法规系列宣讲活动,提高企业法律风险化解能力。
2.5—11月,在企业设立驻企仲裁员工作室,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提升调解仲裁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维权服务功能。
3.5—11月,组织庭审观摩、案卷评议,定期通报区县裁决文书。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宏业
分管负责人:张守伟
责任科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淄博新区商住用地比例偏高的问题
受新兴商业模式、房地产政策等综合因素影响,存在现有商业商务房产空置率增高、去化周期较长现象。与我市房地产需求相比,淄博新区土地供应商住用地比例偏高。
(一)整改目标
在详细规划层面,对淄博新区商住用地比例进行调控,探索合理商住用地结构。结合建设需求,对原有详细规划进行适当调整,编制新增空间详细规划。
(二)整改措施
1.出台新区商住用地比例政策。与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研讨,征询各方面意见,提出适合新区发展的商住用地比例,建立新区商住用地比例管理机制。
2.适当调整原有详细规划。着眼新区实际,对原有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适当提升居住用地占比。
3.编制新增空间详细规划。统筹新区商住用地布局,编制新增空间的详细规划,并预留弹性空间。
(三)完成时限
1.6—7月,完成商住用地比例调研,出台新区商住用地比例政策。完成新区相应地块的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
2.8—10月,完成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编制,提交市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批复实施。
3.落实商住用地比例要求,高效推进新增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沙向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负责人:王成
责任科室:规划管理科,城乡规划发展中心
二、工业用地粗放利用问题
目前,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与机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影响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落实,导致企业土地利用效率偏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一)整改目标
建立完善以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为核心的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机制,引导各类项目向存量要空间,构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新发展格局。
(二)整改措施
1.鼓励“零增地”技改。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2.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下限。新增工业项目土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2,不设容积率上限。
3.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出让前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等控制性指标。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压实区县“标准地”改革的主体责任。
2.8月底前,完成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成果分析。
3.持续推进“零增地”技改、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下限等政策的落实。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沙向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负责人:孙长顺、王成
责任科室:开发利用科、工程管理科,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田长制”运行机制需进一步规范,部分镇级、村级田长对耕地保护不够重视,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不够到位,未能有效遏制在萌芽状态。
(一)整改目标
建立“田长制”常态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田长制”配套制度,压实各级田长职责,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严守耕地红线。
(二)整改措施
1.健全工作制度。及时出台“田长制”巡田、评价等配套制度,规范运行。落实“田长制”分工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田长制”工作成效,增强公众耕地保护意识。
3.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三)完成时限
1.5—8月,出台《淄博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巡田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2.9月底前,对各区县“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3.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全覆盖。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沙向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负责人:王俊红
责任科室: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
一、部分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效的问题
水环境质量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高,部分河流断面问题隐患排查不够到位,水质反弹超标溯源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水污染物变化成因及变化趋势分析不够精准,一定程度上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成效。
(一)整改目标
在入河排污口处加装水质、流量和视频监控设施,提高水环境质量监管精细化程度。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析河湖重点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整改措施
1.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谋划孝妇河淄博市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2.会同相关部门、区县开展河湖水质隐患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动态清零。
3.召开水环境质量分析推进会,通报区县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重点污染物变化趋势,研究精准管控措施。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开展全市汛前河湖水质隐患排查。
2.9月底前,力争孝妇河淄博市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
3.强化日常监管,出现水质波动立即溯源,恢复达标;每月分析水环境质量形势,通报区县排名及水环境质量。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赵 学
分管负责人:贾士龙
负责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二、生态环境指挥监管体系不能有效满足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的问题
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还存在短板,在企业大气无组织排放监管、污染天气预测预判等方面还存在分析不系统、关联性不强等问题,精准科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整改目标
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指挥监管体系,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判能力和企业监管水平,更好服务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改措施
1.建设生态环境调度指挥二期项目,提升非现场监管指挥调度能力,完善环境高值快速响应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闭环流转,及时处置。
2.加强专业学习,强化数据分析,及时捕捉污染高值和企业排放波动,推动环境管理和污染源头治理精准有效。
3.做好VOCs治理监控网络建设,建立VOCs高值快速响应机制,发现高值、闭环交办。
4.加强LDAR监测,重点企业安装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负压监测设备,提高VOCs收集效率。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督促重点石化与化工企业开展一轮次LDAR自检工作。
2.8月底前,完成50家重点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负压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3.9月底前,持续推进VOCs治理监控网络建设。
4.10月底前,完成生态环境调度指挥二期项目建设。
5.定期组织重点科室、专家团队开展业务交流,及时复盘总结,强化数据分析,提升预判预测水平。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赵 学
分管负责人:崔伟春
责任科室:生态环境监测与标准科、大气环境科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受生态环境部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三方机构资质管理的影响,环评第三方机构数量急剧增加,且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环评审批进度缓慢,造成项目落地时间延后,制约我市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一)整改目标
提升环评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水平,提高环评文本编制质量,服务建设项目落地,促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对环评第三方的监管力度,开展两次全覆盖实地帮扶指导,对管理不够规范的进行失信计分。
2.加大环评单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利用“环评质量提升微信群”,为环评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3.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强化环评文本复核,提升环评编制质量。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召开全市环评质量提升大会;完成至少20份环评文件技术复核。
2.7月底前,完成在淄环评单位第一次现场帮扶。
3.12月底前,完成在淄环评单位第二次现场帮扶,全年完成至少40份环评文件技术复核。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赵 学
分管负责人:陈 勇
责任科室:行政许可科
一、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缓慢的问题
智慧文旅体系建设上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尚未做到着眼全市全域旅游资源管理,构筑城市文旅大脑,融合互联网数据,提升文旅数据分析能力,从而达到指导决策、营销,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目的。
(一)整改目标
实施智慧城市数字文旅项目,打造“1+2+N”智慧文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文旅服务。
(二)整改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出现的问题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速度。
2.整合全市文旅数字资源,打造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便利化、精准化、智慧化文旅服务。
3.打造智慧文旅管理平台,构建智慧文旅驾驶舱、智慧文物管理系统、文化旅游市场智慧监管系统等6个应用场景,实现精准管理服务。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完成智慧文旅平台整体风格设计,完成部分功能模块开发工作,上线试运行部分应用场景。
2.9月底前,基本完成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形成“1+2+N”智慧文旅服务体系。
3.12月底前,持续提升并推广使用智慧文旅平台。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宋爱香
分管负责人:丁德翠、张波
责任科室: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尚不能满足群众对文化需求新期待的问题
面对公共文化的需求日渐呈现出的差异化、多样化趋势,当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的“供需错位”,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存在差距。
(一)整改目标
多渠道开展文化惠民演出3500余场。发布“淄博城市文化菜单”50期。推进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建设。
(二)整改措施
1.组织“齐舞·悦动”淄博文化艺术季、“品游淄博 云享文旅”等活动。开展群众文艺大比武、大展演,搭建群众文艺展演展示平台。
2.开展“文艺五助”活动,编制发布“淄博城市文化菜单”。
3.规划建设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制定《2023年“文悦淄博”文化惠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群众文化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部署开展各项活动。
2.9月底前,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在节假日集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3.12月底前,查找工作短板弱项,提升服务质效。推进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开工建设。
4.完成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立项手续。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宋爱香
分管负责人:严旭、丁德翠、李咏芹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艺术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三、景区吸引力不强、消费业态不丰富的问题
景区缺乏核心吸引力,消费业态不丰富,特别是夜经济消费场景种类偏少、档次不高,对大学生等年轻群体吸引力不够。部分网红打卡地等人流集聚街区文旅元素欠缺,文创能力不强等,未能精准把握游客差异化需求,推出与当前旅游形势相适应的文旅产品与服务。
(一)整改目标
扩大景区总量,丰富景区业态,提升景区品质,年内全市景区总数达到80家。指导网红休闲街区提升完善,推出一批具有淄博特色的文创产品。
(二)整改措施
1.从文化品味、公共设施等方面对景区全面提升。丰富景区“二消”场景,植入夜游、帐篷露营等新业态。
2.完善网红休闲街区基础设施,加强运营管理,争创省级荣誉。
3.争创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参加知名展会,促进文创企业加快成长。
(三)完成时限
1.6月份出台《淄博市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行动方案》,指导景区提升品质。年内争创1家4A级景区。
2.5至11月份,完善网红休闲街区文旅基础设施,争创国家级荣誉。
3.12月底前,指导文创企业推出淄博特色文创产品。鼓励文创企业进景区,设立产品展销区。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宋爱香
分管负责人:严旭
责任科室:资源开发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
一、农村食品安全薄弱的问题
随着城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但农村存在食品销售者安全意识薄弱,农民消费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现实情况,农村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村民食品消费安全需要重点保障。
(一)整改目标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二)整改措施
1.优化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网络布局。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向农村拓展,鼓励较大连锁超市和供货商通过联营或直营方式到乡镇驻地、行政村经营门店。
2.构建农村食品监管“四查”工作机制。构建业户自查、配送员巡查、村委协查、执法检查体系。
3.深入推行“1+N+X”管理模式。用好“1个市场监管所+N个监管片区+X个网格”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4.筑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
(三)完成时限
1.5月份,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2.5—9月份,推进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实。
3.10—11月份,逐步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负责人:荆刚
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
部分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对创新成果保护不够重视、对知识产权制度不够了解,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面临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因对国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应对能力有待提升。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普及型教育,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并建立帮助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体系。
(一)整改目标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二)整改措施
1.调查摸底。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大调研、送服务”活动,走访企业不少于60家。
2.开展集中宣传。结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年度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15次。
3.发挥山东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分中心淄博指导站作用,为企业提供海外纠纷指导服务。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完成知识产权宣传周。
2.11月底前,完成“大调研、送服务”活动。
3.5—11月份,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
4.5—11月份,开展涉外纠纷提供指导服务。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负责人:吕丕军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消费投诉举报量居高不下的问题
提振消费信心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消费纠纷快解决、解决好,成为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诉求。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各种来源渠道的投诉举报求助47988件,万人投诉举报量为102件,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消费维权站点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消费环境。
(二)整改措施
1.建立淄博市消费环境评价指数体系。实施市级区域消费环境指数发布机制,推动全市消费环境评估与治理改善,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2.推进“五心”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建设7处放心消费街区,街区店铺普遍承诺亮诺参与创建,将承诺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信息“码上见”。
3.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大型商超、景区、街区、行业协会等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20处,方便消费者快速和解纠纷。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完成消费环境评价指数体系的制定工作。
2.10月底前,完成“五心”放心消费街区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
3.11月底前,对各区县消费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价。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负责人:周琳
责任科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消保委办公室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轻资产”占比较大,土地、厂房、设备等“重资产”占比较少。金融机构为规避风险,大多倾向于为大项目、大企业优先提供贷款融资服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惜贷”“慎贷”现象。银企供需对接不充分,科技金融政策叠加效应发挥不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整改目标
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5亿元左右;力争5项科技股权投资项目通过省科技厅推荐。
(二)整改措施
1.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常态化征集。探索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2.用好“科技研发贷”政策。通过风险补偿、贴息补助,降低银行放贷风险和企业贷款成本。
3.筛选一批有股权融资意向的优质企业和项目。与省级科技股权投资资金以及社会资本对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推送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10月底前,做好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备案审核。
3.12月底前,配合完成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落实贷款贴息补助。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熊欣
分管负责人:张明光
责任科室:规划科
二、产学研交流活动实效性不高的问题
组织开展“科技合作名校直通车”“科技成果对接洽谈会”等产学研交流活动时,缺乏将单次活动影响力转化为持续性工作影响力的设计,缺乏对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有效遴选和甄别,部分企业参加产学研交流活动后对接不精准、需求匹配程度不高,对促成的合作意向缺乏后续跟踪服务保障。
(一)整改目标
年内组织10场以上综合性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新促达成校企合作意向100项以上。
(二)整改措施
1.丰富产学研交流活动内容。将“科技副总”选聘、“科技专员”“揭榜挂帅”活动作为产学研交流活动的主要内容。
2.实施驻淄高校成果转化行动。面向驻淄高校,常态化征集科技成果,向我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精准推送。
3.开创产学研服务新模式。全力摸排企业需求,制定需求台账;整合技术服务机构等力量,建立长效对接机制,采用“高校揭榜”等方法,提高对接的精准性、高效性。有对接成效的项目,予以重点推进。
(三)完成时限
1.6月至12月,策划年度重点活动,优化活动方案。
2.12月底前,对年度产学研活动达成合作成效的项目进行调度。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熊欣
分管负责人:张明光
责任科室:合作科
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培养不足的问题
目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进和研发投入等方面引导不够,致使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创新政策不理解、不掌握、不争取,多数小微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度较低,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与各级各类重点实验室、高校院所科技资源不匹配,导致产品科技含量低、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
(一)整改目标
力争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100家以上,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80项以上。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等各项科技政策。
2.强化技术服务支撑。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
3.开展产学研合作交流。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集成应用。
4.引导集聚高端人才。积极引导创新人才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
(三)完成时限
1.8月底前,完成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申报推荐。
2.12月底前,落实好扶持企业创新发展的各类科技政策。
3.全年,指导企业开展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宋振波
部门主要负责人:熊欣
分管负责人:赵晓煜、张明光
责任科室:高新科、规划科、人才科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承诺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青年群体就业难的问题
随着经济逐步恢复,就业形势虽然整体好转,但受青年群体就业总量加大、就业技能供需不匹配等因素影响,“招工难”与“求职难”并存,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就业渠道拓展难,市场化岗位供给总体偏紧,与高质量充分就业还有一定差距。
(一)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争创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为统领,全年引进高校毕业生4.3万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率达90%以上。
(二)整改措施
1.通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项招聘活动,促进青年群体实现就业。
2.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不少于100场次,吸引更多青年群体来淄就业创业。
3.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等服务活动,促进青年群体就业。
(三)完成时限
1.5—6月,持续开展见习岗位募集工作,“淄博-高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吸引青年群体来淄就业。
2.7—8月,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促进青年群体就业。
3.9—10月,广泛对接省内外高校,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政策落实等系列服务,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4.11月份,全面总结工作推进情况。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宏业
分管负责人:吕红星
责任科室:局就业促进科,市就业人才中心
二、社会上依法参保意识不强的问题
目前,部分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对社保政策知晓度不高,法制观念不强,参保意识薄弱。存在企业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员工特别是年轻同志自愿放弃社保等违规问题,容易引发诸多纠纷隐患。
(一)整改目标
提升社会保险政策知晓度,强化企业参保自觉性,增强职工参保积极性,不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安全规范”水平;加强对违规参保企业的稽核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二)整改措施
1.抓实“合规教育”。以组织实施“合规教育”为总抓手,提高社保经办风险防控能力。
2.推进精准宣传。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社保政策。
3.强化稽核征缴。对参保职工反映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时受理、调查核实、督促整改。
(三)完成时限
1.5月,分类分层次召开企业座谈会。
2.5—6月,举办市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班,指导区县同步开展业务培训。
3.7—9月,收集投诉举报,对不依法参保单位进行梳理、分解并督促落实。
4.10—11月,实行举报投诉事项动态清零,举办全市经办机构岗位技能练兵比武竞赛,深化合规教育成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宏业
分管负责人:车新鹏
责任科室:市社保中心
三、劳动争议多发、频发问题
经济回归常态以后,部分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着调整业务、压缩成本等新情况,个别用人单位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用工管理不规范甚至违法用工,导致调岗、离职产生的劳动争议产生,有的单位还存在着拖欠工资、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影响劳动关系稳定。
(一)整改目标
以提升争议处理效能为主线,深化劳动争议源头治理,依法公正及时处理争议案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普法讲堂、专题研讨等系列活动,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2.加强争议源头治理。推进驻企仲裁员工作室建设,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实施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
3.提升争议处理质效。优化要素式办案方式,开展庭审观摩、仲裁案卷评议、裁决文书通报。
(三)完成时限
1.5—9月,开展劳动政策法规系列宣讲活动,提高企业法律风险化解能力。
2.5—11月,在企业设立驻企仲裁员工作室,开展“护薪农民工·仲裁工地行”活动,提升调解仲裁在工程建设领域的维权服务功能。
3.5—11月,组织庭审观摩、案卷评议,定期通报区县裁决文书。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孙宏业
分管负责人:张守伟
责任科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承诺书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淄博新区商住用地比例偏高的问题
受新兴商业模式、房地产政策等综合因素影响,存在现有商业商务房产空置率增高、去化周期较长现象。与我市房地产需求相比,淄博新区土地供应商住用地比例偏高。
(一)整改目标
在详细规划层面,对淄博新区商住用地比例进行调控,探索合理商住用地结构。结合建设需求,对原有详细规划进行适当调整,编制新增空间详细规划。
(二)整改措施
1.出台新区商住用地比例政策。与相关单位进行深入研讨,征询各方面意见,提出适合新区发展的商住用地比例,建立新区商住用地比例管理机制。
2.适当调整原有详细规划。着眼新区实际,对原有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适当提升居住用地占比。
3.编制新增空间详细规划。统筹新区商住用地布局,编制新增空间的详细规划,并预留弹性空间。
(三)完成时限
1.6—7月,完成商住用地比例调研,出台新区商住用地比例政策。完成新区相应地块的详细规划调整必要性论证。
2.8—10月,完成详细规划调整成果编制,提交市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批复实施。
3.落实商住用地比例要求,高效推进新增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沙向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负责人:王成
责任科室:规划管理科,城乡规划发展中心
二、工业用地粗放利用问题
目前,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与机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影响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落实,导致企业土地利用效率偏低、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一)整改目标
建立完善以创新发展、提质增效为核心的土地资源高效配置机制,引导各类项目向存量要空间,构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新发展格局。
(二)整改措施
1.鼓励“零增地”技改。在原依法取得用地范围内的“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其增加建筑面积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2.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下限。新增工业项目土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2,不设容积率上限。
3.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出让前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等控制性指标。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出台《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压实区县“标准地”改革的主体责任。
2.8月底前,完成工业用地利用情况调查成果分析。
3.持续推进“零增地”技改、提高工业项目容积率下限等政策的落实。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沙向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负责人:孙长顺、王成
责任科室:开发利用科、工程管理科,市国土资源保障中心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田长制”运行机制需进一步规范,部分镇级、村级田长对耕地保护不够重视,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不够到位,未能有效遏制在萌芽状态。
(一)整改目标
建立“田长制”常态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田长制”配套制度,压实各级田长职责,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严守耕地红线。
(二)整改措施
1.健全工作制度。及时出台“田长制”巡田、评价等配套制度,规范运行。落实“田长制”分工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田长制”工作成效,增强公众耕地保护意识。
3.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三)完成时限
1.5—8月,出台《淄博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巡田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2.9月底前,对各区县“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
3.12月底前,基本实现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全覆盖。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沙向东
部门主要负责人:汪德法
分管负责人:王俊红
责任科室:耕地保护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承诺书
(市生态环境局)
一、部分河流水质不能稳定达标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效的问题
水环境质量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高,部分河流断面问题隐患排查不够到位,水质反弹超标溯源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水污染物变化成因及变化趋势分析不够精准,一定程度上影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成效。
(一)整改目标
在入河排污口处加装水质、流量和视频监控设施,提高水环境质量监管精细化程度。开展汛前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析河湖重点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保障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整改措施
1.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谋划孝妇河淄博市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2.会同相关部门、区县开展河湖水质隐患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动态清零。
3.召开水环境质量分析推进会,通报区县水环境质量状况,分析重点污染物变化趋势,研究精准管控措施。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开展全市汛前河湖水质隐患排查。
2.9月底前,力争孝妇河淄博市段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进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
3.强化日常监管,出现水质波动立即溯源,恢复达标;每月分析水环境质量形势,通报区县排名及水环境质量。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赵 学
分管负责人:贾士龙
负责科室:水生态环境科
二、生态环境指挥监管体系不能有效满足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的问题
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还存在短板,在企业大气无组织排放监管、污染天气预测预判等方面还存在分析不系统、关联性不强等问题,精准科学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整改目标
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指挥监管体系,强化数据分析应用,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判能力和企业监管水平,更好服务环境质量改善。
(二)整改措施
1.建设生态环境调度指挥二期项目,提升非现场监管指挥调度能力,完善环境高值快速响应机制,实现问题线索闭环流转,及时处置。
2.加强专业学习,强化数据分析,及时捕捉污染高值和企业排放波动,推动环境管理和污染源头治理精准有效。
3.做好VOCs治理监控网络建设,建立VOCs高值快速响应机制,发现高值、闭环交办。
4.加强LDAR监测,重点企业安装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负压监测设备,提高VOCs收集效率。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督促重点石化与化工企业开展一轮次LDAR自检工作。
2.8月底前,完成50家重点企业有机废气收集系统负压监测设备安装工作。
3.9月底前,持续推进VOCs治理监控网络建设。
4.10月底前,完成生态环境调度指挥二期项目建设。
5.定期组织重点科室、专家团队开展业务交流,及时复盘总结,强化数据分析,提升预判预测水平。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赵 学
分管负责人:崔伟春
责任科室:生态环境监测与标准科、大气环境科
三、对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方机构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受生态环境部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三方机构资质管理的影响,环评第三方机构数量急剧增加,且从业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流动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环评审批进度缓慢,造成项目落地时间延后,制约我市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一)整改目标
提升环评第三方机构专业化水平,提高环评文本编制质量,服务建设项目落地,促进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二)整改措施
1.加强对环评第三方的监管力度,开展两次全覆盖实地帮扶指导,对管理不够规范的进行失信计分。
2.加大环评单位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利用“环评质量提升微信群”,为环评人员提供学习交流平台。
3.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强化环评文本复核,提升环评编制质量。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召开全市环评质量提升大会;完成至少20份环评文件技术复核。
2.7月底前,完成在淄环评单位第一次现场帮扶。
3.12月底前,完成在淄环评单位第二次现场帮扶,全年完成至少40份环评文件技术复核。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赵 学
分管负责人:陈 勇
责任科室:行政许可科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承诺书
(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智慧文旅平台建设缓慢的问题
智慧文旅体系建设上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尚未做到着眼全市全域旅游资源管理,构筑城市文旅大脑,融合互联网数据,提升文旅数据分析能力,从而达到指导决策、营销,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目的。
(一)整改目标
实施智慧城市数字文旅项目,打造“1+2+N”智慧文旅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文旅服务。
(二)整改措施
1.成立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对项目出现的问题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速度。
2.整合全市文旅数字资源,打造智慧文旅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便利化、精准化、智慧化文旅服务。
3.打造智慧文旅管理平台,构建智慧文旅驾驶舱、智慧文物管理系统、文化旅游市场智慧监管系统等6个应用场景,实现精准管理服务。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完成智慧文旅平台整体风格设计,完成部分功能模块开发工作,上线试运行部分应用场景。
2.9月底前,基本完成智慧文旅平台建设,形成“1+2+N”智慧文旅服务体系。
3.12月底前,持续提升并推广使用智慧文旅平台。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宋爱香
分管负责人:丁德翠、张波
责任科室: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院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尚不能满足群众对文化需求新期待的问题
面对公共文化的需求日渐呈现出的差异化、多样化趋势,当前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的“供需错位”,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存在差距。
(一)整改目标
多渠道开展文化惠民演出3500余场。发布“淄博城市文化菜单”50期。推进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建设。
(二)整改措施
1.组织“齐舞·悦动”淄博文化艺术季、“品游淄博 云享文旅”等活动。开展群众文艺大比武、大展演,搭建群众文艺展演展示平台。
2.开展“文艺五助”活动,编制发布“淄博城市文化菜单”。
3.规划建设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制定《2023年“文悦淄博”文化惠民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群众文化主题活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部署开展各项活动。
2.9月底前,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在节假日集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3.12月底前,查找工作短板弱项,提升服务质效。推进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开工建设。
4.完成淄博市博物馆、美术馆立项手续。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宋爱香
分管负责人:严旭、丁德翠、李咏芹
责任科室:公共服务科、艺术科、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
三、景区吸引力不强、消费业态不丰富的问题
景区缺乏核心吸引力,消费业态不丰富,特别是夜经济消费场景种类偏少、档次不高,对大学生等年轻群体吸引力不够。部分网红打卡地等人流集聚街区文旅元素欠缺,文创能力不强等,未能精准把握游客差异化需求,推出与当前旅游形势相适应的文旅产品与服务。
(一)整改目标
扩大景区总量,丰富景区业态,提升景区品质,年内全市景区总数达到80家。指导网红休闲街区提升完善,推出一批具有淄博特色的文创产品。
(二)整改措施
1.从文化品味、公共设施等方面对景区全面提升。丰富景区“二消”场景,植入夜游、帐篷露营等新业态。
2.完善网红休闲街区基础设施,加强运营管理,争创省级荣誉。
3.争创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积极参加知名展会,促进文创企业加快成长。
(三)完成时限
1.6月份出台《淄博市A级旅游景区品质提升行动方案》,指导景区提升品质。年内争创1家4A级景区。
2.5至11月份,完善网红休闲街区文旅基础设施,争创国家级荣誉。
3.12月底前,指导文创企业推出淄博特色文创产品。鼓励文创企业进景区,设立产品展销区。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宋爱香
分管负责人:严旭
责任科室:资源开发科、公共服务科、产业发展科
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评议工作被评议部门重点问题整改承诺书
(市市场监管局)
一、农村食品安全薄弱的问题
随着城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范。但农村存在食品销售者安全意识薄弱,农民消费水平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等现实情况,农村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村民食品消费安全需要重点保障。
(一)整改目标
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落实农村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二)整改措施
1.优化农村地区食品经营网络布局。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向农村拓展,鼓励较大连锁超市和供货商通过联营或直营方式到乡镇驻地、行政村经营门店。
2.构建农村食品监管“四查”工作机制。构建业户自查、配送员巡查、村委协查、执法检查体系。
3.深入推行“1+N+X”管理模式。用好“1个市场监管所+N个监管片区+X个网格”的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4.筑牢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农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意识。
(三)完成时限
1.5月份,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2.5—9月份,推进属地管理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两个责任”落实。
3.10—11月份,逐步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负责人:荆刚
责任科室: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的问题
部分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对创新成果保护不够重视、对知识产权制度不够了解,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面临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因对国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应对能力有待提升。迫切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普及型教育,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传和调查研究,并建立帮助企业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工作体系。
(一)整改目标
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
(二)整改措施
1.调查摸底。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发展“大调研、送服务”活动,走访企业不少于60家。
2.开展集中宣传。结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年度宣传培训活动不少于15次。
3.发挥山东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指导分中心淄博指导站作用,为企业提供海外纠纷指导服务。
(三)完成时限
1.5月底前,完成知识产权宣传周。
2.11月底前,完成“大调研、送服务”活动。
3.5—11月份,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
4.5—11月份,开展涉外纠纷提供指导服务。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负责人:吕丕军
责任科室: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三、消费投诉举报量居高不下的问题
提振消费信心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消费纠纷快解决、解决好,成为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诉求。2022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办结各种来源渠道的投诉举报求助47988件,万人投诉举报量为102件,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消费维权站点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一)整改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系统思维,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不断改善消费环境。
(二)整改措施
1.建立淄博市消费环境评价指数体系。实施市级区域消费环境指数发布机制,推动全市消费环境评估与治理改善,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2.推进“五心”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建设7处放心消费街区,街区店铺普遍承诺亮诺参与创建,将承诺创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信息“码上见”。
3.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在大型商超、景区、街区、行业协会等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20处,方便消费者快速和解纠纷。
(三)完成时限
1.6月底前,完成消费环境评价指数体系的制定工作。
2.10月底前,完成“五心”放心消费街区和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
3.11月底前,对各区县消费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价。
(四)责任分工
市政府分管领导:李新胜
部门主要负责人:苏凯
分管负责人:周琳
责任科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市消保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