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03-21 23:06:34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情况;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措施。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部分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作出相关决议
重点报告的内容:部分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编制、审查过程;《“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主要内容,特别突出修改的背景及依据,下一步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本情况;老年人保障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待措施落实、老年人受教育权利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数字赋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我市数字赋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包括:数字赋能农业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优培强,现代优势特色产业园区集群建设等情况。认真剖析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的背景动因、诉讼服务便民、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采取的创新举措;取得的实际成效和亮点等。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水网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全市现代水网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的主城区生态体系建设情况,“南蓄北引、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客水补源”的骨干调水体系建设情况,中心城区的引黄、引江客水与太河地表水、大武地下水多水源供水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认真剖析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
重点报告的内容:《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草案)的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的背景、编制的过程、专家论证情况、公众意见征询情况、成果形成等,以及规划确定的城市总体定位、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要素配置与支撑体系、规划传导与近期建设情况。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重点报告的内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齐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齐文化的研究阐释、遗产保护和开发、教育普及、传播交流、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具体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5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淄博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全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举借债务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2021年度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其他专项审计情况和相关审计建议等。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全市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
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视察(3项)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的内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科技创新、种子知识产权保护、种子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种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拟安排时间:6月份,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检查的内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福利救济、无障碍环境等相关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让全市残疾人过上更加殷实、更有尊严的生活。
拟安排时间:8月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程进行视察
重点视察的内容:中心城区地下管廊(高压线入地)、快速路网建设、主干道品质提升、火车站北广场改造等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打算及工作措施。
拟安排时间:8月份。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询问(2项)
(一)听取和审议2022年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电子表决
重点报告的内容:被评议部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主要聚焦新工作、新机制、新措施、新成效。
拟安排时间:10月份。由办公室、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重点报告的内容:《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
拟安排时间:12月份。由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监督工作(3项)
(一)组织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重点评议的内容: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履行职责、坚持廉洁司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情况等。通过对部分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市检察院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工作。
拟安排时间:5月至8月。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报告,对评议意见进行审议表决。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组织对人大代表票决的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围绕监督促进、调研献策,明确监督重点,助推项目建设和落实,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拟安排时间:6月、12月,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的报告。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
活动主要内容:调整充实新一届“淄博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召开新一届组委会会议及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市及市以上相关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新成果和涌现出的新典型,宣传我市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取得的成效,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参与环保、关心和支持环保的热情,为推动完善“全员环保”机制和深化生态赋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拟安排时间:5月至9月。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司法局关于“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品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巩固成果的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2021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情况;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措施。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部分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作出相关决议
重点报告的内容:部分区《“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的编制、审查过程;《“两规”一致性修改方案》主要内容,特别突出修改的背景及依据,下一步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本情况;老年人保障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待措施落实、老年人受教育权利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数字赋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我市数字赋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产业集群发展情况。包括:数字赋能农业生产、加工、储备、流通等产业链供应链建设,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培优培强,现代优势特色产业园区集群建设等情况。认真剖析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的背景动因、诉讼服务便民、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采取的创新举措;取得的实际成效和亮点等。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现代水网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全市现代水网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八河联通、六水共用、清水润城”的主城区生态体系建设情况,“南蓄北引、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客水补源”的骨干调水体系建设情况,中心城区的引黄、引江客水与太河地表水、大武地下水多水源供水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认真剖析问题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查《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
重点报告的内容:《淄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草案)的编制情况及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的背景、编制的过程、专家论证情况、公众意见征询情况、成果形成等,以及规划确定的城市总体定位、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要素配置与支撑体系、规划传导与近期建设情况。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办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重点报告的内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齐文化传承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齐文化的研究阐释、遗产保护和开发、教育普及、传播交流、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培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具体做法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人口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5项)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淄博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全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举借债务等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2021年度市级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其他专项审计情况和相关审计建议等。
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报告的内容:全市2021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
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重点报告的内容:《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
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开展执法检查、视察(3项)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山东省种子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重点检查的内容: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育种科技创新、种子知识产权保护、种子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市种业依法有序健康发展。
拟安排时间:6月份,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
重点检查的内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福利救济、无障碍环境等相关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残疾人保障水平,让全市残疾人过上更加殷实、更有尊严的生活。
拟安排时间:8月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程进行视察
重点视察的内容:中心城区地下管廊(高压线入地)、快速路网建设、主干道品质提升、火车站北广场改造等城市品质提升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打算及工作措施。
拟安排时间:8月份。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开展专题询问(2项)
(一)听取和审议2022年被评议部门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电子表决
重点报告的内容:被评议部门突出问题整改情况,主要聚焦新工作、新机制、新措施、新成效。
拟安排时间:10月份。由办公室、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重点报告的内容:《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
拟安排时间:12月份。由预算工作委员会、有关工作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监督工作(3项)
(一)组织对市检察院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重点评议的内容: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履行职责、坚持廉洁司法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情况等。通过对部分员额检察官的履职评议,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督促市检察院加强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检察机关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工作。
拟安排时间:5月至8月。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报告,对评议意见进行审议表决。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组织对人大代表票决的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开展监督
监督的主要内容:围绕监督促进、调研献策,明确监督重点,助推项目建设和落实,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拟安排时间:6月、12月,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淄博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完成情况的报告。由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
活动主要内容:调整充实新一届“淄博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召开新一届组委会会议及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市及市以上相关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新成果和涌现出的新典型,宣传我市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取得的成效,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参与环保、关心和支持环保的热情,为推动完善“全员环保”机制和深化生态赋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拟安排时间:5月至9月。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