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举行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月10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副主任王可杰、翟乃翠、卜德兰、巩曰锋,秘书长祁连山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建议第五十四次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审议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决定提请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表决《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审议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提请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审议、表决人事任免案;其他事项。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淄博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情况的汇报、淄博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初步审查审情况的汇报、关于对三新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基层一线人大代表进行表扬的通报起草情况的汇报和人事任免有关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有关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