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至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庆雷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卜德兰、巩曰锋,秘书长祁连山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毕红卫、刘启明、桑珠次仁,市法院院长梁久军,市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关于修改<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议了《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淄博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以人工智能赋能“四强”产业推动新经济发展、关于深化“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与法院在涉破产事项领域府院联动机制等三件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对办理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审议了部分住淄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点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2021年第二批次专项工作被评议部门和单位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电子测评,毕红卫代表市政府就有关工作作表态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刘曙光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站在全局的高度明责、履责、尽责,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加充分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政治责任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民生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依法行使职权。要守正创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优化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机制,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发展。
刘曙光要求,要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认真抓好《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各项工作,更好助力生态赋能行动。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促进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市监察委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推动相关工作落实。要完善工作评议机制,高质高效做好评议工作“后半篇文章”,推动人大监督走向严实硬。要优化机制,认真落实代表履职报告制,高质量做好议案办理工作,依法规范提升代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