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翟乃翠副主任开展养犬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题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21-09-26 19:52:22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毕庆云 洪成利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立法调研的要求,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翟乃翠带领第二调研组,对养犬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专题立法调研,实地查看现场,听取管理部门、直接规范保障对象、直接利益相关者和基层群众意见建议。

  9月23日,翟乃翠副主任带领立法调研组就养犬管理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听取了淄川区直有关部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环卫人员、宠物诊疗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翟乃翠副主任还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进淄川区般阳街道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站,倾听市、区两级基层代表和群众肺腑之言。

  9月24日,翟乃翠副主任带领立法调研组,就《淄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和《淄博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查看了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和万象汇商场的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布局、建设现状,召开了由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利益相关者及部分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参加的座谈会。

  翟乃翠指出,制定养犬管理条例,对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与身体健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对停车场管理、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可以有效规范、解决停车难、停车乱及非机动车管理等问题。法规的起草、研究修改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明确部门职责,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法规条款约束和法律责任,汇聚各部门监管力量,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强大合力,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的法规保障。

  翟乃翠强调,各有关部门,一是要增强立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完善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增强立法的针对性,进一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既要针对问题立法,更要通过立法解决问题;三是要坚持科学立法,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起草高质量的文本草案,做好法规草案的研究修改工作,做到应民声、顺民意、惠民生,不抵触、有特色、重实效、可操作,推动条例早日出台。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