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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
刘曙光出席并讲话
发布时间:2021-07-31 21:56:18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张灿 张玉波 刘衍钊
  7月30日至3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曙光,副主任王可杰、翟乃翠、卜德兰、巩曰锋,秘书长祁连山出席。副市长贾刚列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2020年市级决算的决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修正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淄博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力提速落实突破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王昌为市政府副市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对淄博市2021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决议》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和电子表决,贾刚作了表态发言。
  刘曙光在讲话中指出,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立法质量的实施意见》《立法项目“一法一方案”制度实施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扎实做好《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报批、颁布、宣传、组织实施工作。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职能,重点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技改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等,靶向发力,真督实查,做实监督“后半篇”文章。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针对专题询问涉及的问题以及各部门作出的承诺,逐一研究措施,抓好整改,推动《决议》落地落实。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赋予人大最重要、最常用的监督职权,要认真落实新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不断提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质效,增强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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