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公众号

任前法律考试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以人工智能赋能 “四强”产业推动新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0-12-31 15:53:39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会议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以人工智能赋能“四强”产业推动新经济发展,为把淄博建成务实开放、品质活力、生态和谐的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实现全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根据《淄博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江敦涛书记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以人工智能赋能“四强”产业推动新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批示的意见》要求,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1.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原则,不论国有民营、外资内资、规模大小、法人或自然人,一律采取相同的裁判尺度和执行力度,全面保护和激发“四强”产业创新创业活力。尊重合同自由原则,准确判断“四强”产业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严格限制认定合同无效的范围,积极促进市场交易活动,以包容审慎的态度营造重商、亲商、护商的司法环境。

  2.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稳定司法预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处“套路贷”、非法放贷、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护“四强”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家个人财产、家庭成员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坚决避免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确保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金融风险行政处置与司法审判的衔接配合,为“四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3.完善破产审判淄博模式,依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聚焦“五个优化”方向,完善破产审判机制,依法审理因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引发的企业重组、破产、强制清算、股东权益纠纷等案件,推进“僵尸企业”及时出清,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最大限度为“四强”产业、“四新”经济创新发展争取空间,切实推动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现代化。

  4.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创业市场活力。妥善审理专利、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护人工智能、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新医药、电子信息等科技创新成果,营造有利于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妥善审理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准确界定技术成果的范围和技术合同的效力,防止滥用知识产权和市场垄断地位阻碍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加大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完善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大对新基建、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高端芯片、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等核心技术和前沿领域知识产权司法应对研究,推动服务型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

  5.妥善审理各类劳资纠纷,助力招才引智政策实施。助力实施“人才金政37条”,依法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四强”产业发展专项人才规划实施,积极为驻淄高校、签约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普法宣传、教学实践等法律服务。依法支持创新创业人员的新型收入分配方式,妥善审理因成果转化收益、人才流动、竞业禁止等引发的各类劳资纠纷,着力打造多彩活力的青年创业友好型城市,积极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优质法治营商环境。

  6.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对行政权力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监督职能作用,规范监管机构有关“四强”产业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加大对地方保护、区域封锁等行政行为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性壁垒。深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打破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推动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四强”产业市场监管格局,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更加扎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7.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加大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干预执行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采取财产变价措施,充分用好执行和解等制度,及时高效兑现企业胜诉权益。推进善意文明理念,依法审慎、灵活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坚决杜绝超标查封、乱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主动对接社会信用评价和管理需求,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多元化载体,加强执行信息与各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建立健全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相关的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提升社会信用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8.优化涉企司法便民措施,全面提高诉讼服务效率。开通涉人工智能“四强”产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调”“快送”“快移”“快保”“快审”“快执”机制,全面提高诉讼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网上查控、网上保全、网上缴退费、网上阅卷、电子送达等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应用,让企业“一次不用跑”就能享受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法律服务。

  9.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实质性化解涉企法律纠纷。加强巡回审判,在人工智能“四强”企业较为密集、知识产权等案件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巡回审判庭或法官工作室,配置专利、合同等专业审判团队,为纠纷处理提供便利。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建设,全面构建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公证调解、律师调解于一体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推动“四强”产业纠纷化解从终端解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加大与市企“两会”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在反映企业诉求、保护企业权益妥善处理纠纷、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政府监督等方面作用,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

  10.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常态化协调联络机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依托“双结六定”、助企法官工作室等平台,深入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加强对人工智能赋能的“四强”产业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重点解决“四强”企业发展中的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强化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协同性、专业性、便利性,对人工智能赋能中涉及的司法问题,提前预判、早做研究、及时应对、妥善处理。

版权所有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办: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鲁ICP备09053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