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10-30 08:12:07 文章来源:淄博人大 文章作者:毕庆云
10月28日下午,淄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会议在市人大会议厅第一会议室召开,对《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后续修改情况进行调度。立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翟乃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三件地方性法规后续修改安排的汇报和市司法局关于《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
翟乃翠强调,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发挥立法协调小组作用,通盘考虑起草、修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委常委会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等各环节的衔接和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密切关注上位法立法进程和改革进程,法工委、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做好《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立法调研,确保淄博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不与上位法抵触重复,符合淄博工作实际,体现淄博特色。
翟乃翠强调,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发挥立法协调小组作用,通盘考虑起草、修改、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委常委会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审批等各环节的衔接和可能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密切关注上位法立法进程和改革进程,法工委、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直有关部门对接,做好《淄博市消防条例》《淄博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立法调研,确保淄博市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不与上位法抵触重复,符合淄博工作实际,体现淄博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