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征求《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8-08-13 11:06:32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市编办、档案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局、交通局、水利与渔业局、文广新局、旅发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人防办,市供电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城环委的审议意见、省直部门的意见以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的意见,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请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7日(周五)12:00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条例草案修改稿,已刊登于淄博人大网首页“立法工作-立法意见征询”栏目。
联系人:周善银 联系电话(传真):2301725
电子邮箱:zbrdfgw@126.com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
为了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淄博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城环委的审议意见、省直部门的意见以及面向社会广泛征求的意见,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研究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请各部门、单位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于8月17日(周五)12:00前告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条例草案修改稿,已刊登于淄博人大网首页“立法工作-立法意见征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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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